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納稅籌劃
進出口通關實務及應對“三查”策略研討班(趙宏)
參加對象:企業(yè)國際貿易部、物流部、報關企業(yè)、進出口通關事務部、單證員、以及企業(yè)涉外進出口等人員。公開課編號
GKK5108
主講老師
趙宏
參加費用
3200元
課時安排
2天
近期開課時間
2015-06-26
舉辦地址
加載中...
其他開課時間
- 開課地址: 開課時間:
電話:010-68630945/18610481046 聯(lián)系人:尹老師
公開課大綱
課程背景
為了達到盡快縮短《2014年稅則》調整后的磨合期,加快進出口企業(yè)通關速度,使進出口企業(yè)最大限度地降低關稅成本,幫助進出口企業(yè)調整經營方向的目的,現特邀請海關業(yè)務培訓專家,為你解讀2014年進出口關稅的調整范圍及如何利用商品歸類技巧,實現合法避稅,增加出口退稅的目的。
課程收益
本課程預期解決了受訓者以下問題:
1.貨物跨越關境的充要和必要的條件是什么?
2.進出口企業(yè)在通關過程中應當具有的權利是什么?
3.進出口企業(yè)在通關過程中利用權利的技巧是什么?
4.進出口企業(yè)在通關過程中具有的權利與利潤合法保護的相互作用是什么?
5.什么是海關“三查”和海關的具體操作程序?
6.海關稽查重點目標確立的原則是什么?
7.海關保稅核查重點目標確立的原則是什么?
8.海關調查、偵查重點目標確立的原則是什么?
9.海關“三查”工作及監(jiān)管工作的內部潛則是什么?
10.如何應對海關稽查人員?
11.如何應對海關保稅核查人員?
12.如何應對海關調查、偵查人員?
13.《海關法》是如何認定走私行為的?
課程大綱
第一節(jié) 海關對于進出口貨物及活動相關人的監(jiān)管路徑
第二節(jié)海關通關作業(yè)無紙化簡介
第三節(jié) 報關人在通關過程中與海關“三查”有關的部分權利
第四節(jié)“通關作業(yè)無紙化”試驗階段海關“十大”新措揭秘(不公開)
第五節(jié) 海關三查目標 —— 財務-賬冊、庫管-實務及海關“三查”有關的海關內部淺則(不公開)
第六節(jié) 應對海關“三查”人員的公關技巧(不公開)
第七節(jié) 與“三查”有關的關務問題釋疑
1、委托人在委托報關企業(yè)辦理報關手續(xù)時,應當向報關企業(yè)提供所委托報關事項的真實內容包括哪些?
2、申報后報關單丟失,海關能否補發(fā)?
3、報關人補充申報的期限是多少?是14天嗎?
4、海關對《補充申報單》的填報有哪些要求?補充申報的《補充申報單》包括哪些類型?
5、報關單申報的商品編碼與許可證件商品編碼不一致時應當如何處理?
6、出口貨物因某些原因退運入境,如何辦理報關手續(xù)?
7、已經辦結出口退稅,已核銷的出口貨物退運進境需要提供哪些報關材料?。
8、同一種商品,在不同的海關申報時,歸人不同的稅號怎么辦?
9、同一種商品,同一海關,電子審單部門和現場海關對于稅號認定不統(tǒng)一時怎么辦?
10、同一種商品,出口國(地區(qū))與中國海關對于稅號認定不統(tǒng)一時怎么辦?
11、進口貨物海關完稅價格中包括哪些費用?
12、出口貨物海關完稅價格中包括哪些費用?
13、海關計征關稅時,是按照該貨物征稅日的當日匯率中間比價,采用四舍五入法計算至人民幣分的嗎?
14、進出口貨物納稅義務人遺失《稅款繳款書》,是否可以向海關申請補發(fā)嗎?
15、我們認為海關查驗人員作的《海關進出境貨物查驗記錄》不完整或者不真實時,可以拒簽嗎?
16、海關查驗結果為“正常”的貨物,海關就應當立即放行該貨物嗎?
17、海關在什么時間簽發(fā)貨物出口報關單退稅證明聯(lián)?
18、企業(yè)如遺失海關簽發(fā)的出口報關單退稅證明聯(lián),如何補救?
19、海關稽查人員突然來我們公司進行稽查,是不是公司出現問題了?
20、海關對被稽查人實施稽查的內容包括哪些?
21、我單位收到《海關稽查通知》后應當做好哪些準備工作?
22、我單位在海關稽查結束后,收到了《海關稽查報告》的磋商文件,我們應當怎么辦?
23、經海關稽查后,發(fā)現企業(yè)存在可能違法違規(guī)情事時,在海關查實之前,為不影響企業(yè)正常生產經營,被稽查人可以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向海關提出擔保申請嗎?
24、海關查閱、復制被稽查人的有關資料或者進入被稽查人的生產經營場所、貨物存放場所檢查時,被稽查人的有關負責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必須到場嗎?
25、已經海關稽查的單位還必須接受海關的保稅核查嗎?
26、海關保稅核查與稽查所實施的對象相同嗎?
27、公司有關人員被海關緝私警察帶回緝私局談話,就是問題嚴重,發(fā)生了違法行為了嗎?
28、什么是“走私罪”?
29、常見的走私方式是什么?
第八節(jié)、2014年進出口稅則調整對于進出口企業(yè)的影響
一、 2014年進出口關稅修改原則
(一)我國經濟發(fā)展總體方向與外貿發(fā)展戰(zhàn)略
(二)2014年關稅修改原則
二、 2014年進口關稅
(一)最惠國稅率:
(二)暫定稅率:
(三)協(xié)定稅率:
(四)特惠稅率:
(五)普通稅率:
三、2014年出口稅率
第九節(jié) 商品歸類對于進出口企業(yè)通關的影響
一、如何解決好進出口企業(yè)與海關之間對商品共同認知的問題
(一)充分理解海關總署關稅司編制的“《協(xié)調制度》培訓教材”中的有關商品知識。
(二)歸類實例
二、《協(xié)調制度》目錄與注釋結構
(一)《協(xié)調制度》目錄結構
(二)《協(xié)調制度》注釋結構
(三)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(2013年新增和調整部分)
第十節(jié) 利用商品歸類合法避稅增加出口退稅方法
一、無法逾越的商品歸類“有列名歸列名”
二、利用“專用零件”與“通用零件”合法避稅
三、利用加工深度合法避稅
四、利用海關目前“報驗狀態(tài)”的規(guī)定合并、拆散貨物進口狀態(tài)合法避稅、增加出口退稅
五、利用原產地規(guī)則合法避稅
第十一節(jié) 商品歸類救濟方法
一、進出口商品歸類修改救濟
二、進出口商品預歸類救濟
三、海關行政裁定救濟
四、海關行政申訴救濟
五、行政復議與訴訟救濟
六、海關事務擔保救濟
專家介紹 趙宏老師
海關業(yè)務培訓專家、通關實務專家、商品歸類實務專家
海關總署《報關員資格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教材》編委
中國海關出版社、 《中國海關》雜志特約撰稿人
舶聯(lián)(北京)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海關事務高級法律顧問
海關風險管理始創(chuàng)人
進出口企業(yè)內訓、報關員資格考試資深培訓人士。全國經其
培訓人員達9萬余名。
其在海關主要從事對進出口貨物監(jiān)管、綜合、調查、情報、海關政策法規(guī)研究及對北京關區(qū)的報關企業(yè)和報關員的管理、培訓及考核工作。
多年來,應海關總署機關服務局培訓學校、中國企業(yè)家協(xié)會、中國口岸協(xié)會、北京電子口岸、浙江電子口岸、南京電子口岸、河北創(chuàng)業(yè)創(chuàng)新協(xié)會、國際貨代協(xié)會、清華繼續(xù)教育學院等單位之邀,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慶、哈爾濱、長春、沈陽、廣州、昆明、南京、西安、杭州、珠海、廈門、青島、塘沽、二連浩特、日照、京唐港等地區(qū)為報關員資格考試培訓面授及遠程授課;為進出口企業(yè)進行海關通關業(yè)務培訓、咨詢及法律服務;為北京市朝陽區(qū)、二連浩特市、蘇州市、河北廊坊市、京唐港等市政府、企業(yè)進行境外投資方案及招商策劃;新專利產品市場開發(fā)策劃及法律服務等。先后經其培訓的考生及有關人員多達10萬余名。
為了達到盡快縮短《2014年稅則》調整后的磨合期,加快進出口企業(yè)通關速度,使進出口企業(yè)最大限度地降低關稅成本,幫助進出口企業(yè)調整經營方向的目的,現特邀請海關業(yè)務培訓專家,為你解讀2014年進出口關稅的調整范圍及如何利用商品歸類技巧,實現合法避稅,增加出口退稅的目的。
課程收益
本課程預期解決了受訓者以下問題:
1.貨物跨越關境的充要和必要的條件是什么?
2.進出口企業(yè)在通關過程中應當具有的權利是什么?
3.進出口企業(yè)在通關過程中利用權利的技巧是什么?
4.進出口企業(yè)在通關過程中具有的權利與利潤合法保護的相互作用是什么?
5.什么是海關“三查”和海關的具體操作程序?
6.海關稽查重點目標確立的原則是什么?
7.海關保稅核查重點目標確立的原則是什么?
8.海關調查、偵查重點目標確立的原則是什么?
9.海關“三查”工作及監(jiān)管工作的內部潛則是什么?
10.如何應對海關稽查人員?
11.如何應對海關保稅核查人員?
12.如何應對海關調查、偵查人員?
13.《海關法》是如何認定走私行為的?
課程大綱
第一節(jié) 海關對于進出口貨物及活動相關人的監(jiān)管路徑
第二節(jié)海關通關作業(yè)無紙化簡介
第三節(jié) 報關人在通關過程中與海關“三查”有關的部分權利
第四節(jié)“通關作業(yè)無紙化”試驗階段海關“十大”新措揭秘(不公開)
第五節(jié) 海關三查目標 —— 財務-賬冊、庫管-實務及海關“三查”有關的海關內部淺則(不公開)
第六節(jié) 應對海關“三查”人員的公關技巧(不公開)
第七節(jié) 與“三查”有關的關務問題釋疑
1、委托人在委托報關企業(yè)辦理報關手續(xù)時,應當向報關企業(yè)提供所委托報關事項的真實內容包括哪些?
2、申報后報關單丟失,海關能否補發(fā)?
3、報關人補充申報的期限是多少?是14天嗎?
4、海關對《補充申報單》的填報有哪些要求?補充申報的《補充申報單》包括哪些類型?
5、報關單申報的商品編碼與許可證件商品編碼不一致時應當如何處理?
6、出口貨物因某些原因退運入境,如何辦理報關手續(xù)?
7、已經辦結出口退稅,已核銷的出口貨物退運進境需要提供哪些報關材料?。
8、同一種商品,在不同的海關申報時,歸人不同的稅號怎么辦?
9、同一種商品,同一海關,電子審單部門和現場海關對于稅號認定不統(tǒng)一時怎么辦?
10、同一種商品,出口國(地區(qū))與中國海關對于稅號認定不統(tǒng)一時怎么辦?
11、進口貨物海關完稅價格中包括哪些費用?
12、出口貨物海關完稅價格中包括哪些費用?
13、海關計征關稅時,是按照該貨物征稅日的當日匯率中間比價,采用四舍五入法計算至人民幣分的嗎?
14、進出口貨物納稅義務人遺失《稅款繳款書》,是否可以向海關申請補發(fā)嗎?
15、我們認為海關查驗人員作的《海關進出境貨物查驗記錄》不完整或者不真實時,可以拒簽嗎?
16、海關查驗結果為“正常”的貨物,海關就應當立即放行該貨物嗎?
17、海關在什么時間簽發(fā)貨物出口報關單退稅證明聯(lián)?
18、企業(yè)如遺失海關簽發(fā)的出口報關單退稅證明聯(lián),如何補救?
19、海關稽查人員突然來我們公司進行稽查,是不是公司出現問題了?
20、海關對被稽查人實施稽查的內容包括哪些?
21、我單位收到《海關稽查通知》后應當做好哪些準備工作?
22、我單位在海關稽查結束后,收到了《海關稽查報告》的磋商文件,我們應當怎么辦?
23、經海關稽查后,發(fā)現企業(yè)存在可能違法違規(guī)情事時,在海關查實之前,為不影響企業(yè)正常生產經營,被稽查人可以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向海關提出擔保申請嗎?
24、海關查閱、復制被稽查人的有關資料或者進入被稽查人的生產經營場所、貨物存放場所檢查時,被稽查人的有關負責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必須到場嗎?
25、已經海關稽查的單位還必須接受海關的保稅核查嗎?
26、海關保稅核查與稽查所實施的對象相同嗎?
27、公司有關人員被海關緝私警察帶回緝私局談話,就是問題嚴重,發(fā)生了違法行為了嗎?
28、什么是“走私罪”?
29、常見的走私方式是什么?
第八節(jié)、2014年進出口稅則調整對于進出口企業(yè)的影響
一、 2014年進出口關稅修改原則
(一)我國經濟發(fā)展總體方向與外貿發(fā)展戰(zhàn)略
(二)2014年關稅修改原則
二、 2014年進口關稅
(一)最惠國稅率:
(二)暫定稅率:
(三)協(xié)定稅率:
(四)特惠稅率:
(五)普通稅率:
三、2014年出口稅率
第九節(jié) 商品歸類對于進出口企業(yè)通關的影響
一、如何解決好進出口企業(yè)與海關之間對商品共同認知的問題
(一)充分理解海關總署關稅司編制的“《協(xié)調制度》培訓教材”中的有關商品知識。
(二)歸類實例
二、《協(xié)調制度》目錄與注釋結構
(一)《協(xié)調制度》目錄結構
(二)《協(xié)調制度》注釋結構
(三)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本國子目注釋(2013年新增和調整部分)
第十節(jié) 利用商品歸類合法避稅增加出口退稅方法
一、無法逾越的商品歸類“有列名歸列名”
二、利用“專用零件”與“通用零件”合法避稅
三、利用加工深度合法避稅
四、利用海關目前“報驗狀態(tài)”的規(guī)定合并、拆散貨物進口狀態(tài)合法避稅、增加出口退稅
五、利用原產地規(guī)則合法避稅
第十一節(jié) 商品歸類救濟方法
一、進出口商品歸類修改救濟
二、進出口商品預歸類救濟
三、海關行政裁定救濟
四、海關行政申訴救濟
五、行政復議與訴訟救濟
六、海關事務擔保救濟
專家介紹 趙宏老師
海關業(yè)務培訓專家、通關實務專家、商品歸類實務專家
海關總署《報關員資格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教材》編委
中國海關出版社、 《中國海關》雜志特約撰稿人
舶聯(lián)(北京)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海關事務高級法律顧問
海關風險管理始創(chuàng)人
進出口企業(yè)內訓、報關員資格考試資深培訓人士。全國經其
培訓人員達9萬余名。

多年來,應海關總署機關服務局培訓學校、中國企業(yè)家協(xié)會、中國口岸協(xié)會、北京電子口岸、浙江電子口岸、南京電子口岸、河北創(chuàng)業(yè)創(chuàng)新協(xié)會、國際貨代協(xié)會、清華繼續(xù)教育學院等單位之邀,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慶、哈爾濱、長春、沈陽、廣州、昆明、南京、西安、杭州、珠海、廈門、青島、塘沽、二連浩特、日照、京唐港等地區(qū)為報關員資格考試培訓面授及遠程授課;為進出口企業(yè)進行海關通關業(yè)務培訓、咨詢及法律服務;為北京市朝陽區(qū)、二連浩特市、蘇州市、河北廊坊市、京唐港等市政府、企業(yè)進行境外投資方案及招商策劃;新專利產品市場開發(fā)策劃及法律服務等。先后經其培訓的考生及有關人員多達10萬余名。
上一篇:2014年房地產開發(fā)“重特事項”的會計與稅務處理專題班(楊老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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